《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正式公布 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6-04-15来源:转载点击:2745 字号:

4月15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州无偿献血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新阶段,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推进“健康楚雄”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近年来,我州无偿献血事业稳步推进,已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但随着医疗事业发展、人口老龄化加快,临床用血需求攀升,仅2024年红细胞供需缺口达1万单位,且存在宣传引导不足、激励机制不健全、应急供血能力薄弱等短板。制定专门地方性法规成为保障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

2025年3月,我州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启动条例制定工作,并严格遵循“小切口、小快灵”原则,立足州情,以规范、激励、保障为核心,聚焦“促进积极献血”关键问题,从职能职责、宣传引导、献血服务、激励保障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明确各方职责,完善献血者优待政策,细化应急保障和安全监管措施。

条例于2026年1月23日经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表决通过,3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其公布施行将有效激发群众献血积极性,规范管理服务,提升临床用血保障能力,对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推进“健康楚雄”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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