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批) 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2-06-23来源:转载点击:2498 字号: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将于近日对需采购医疗设备进行院内询价采购,请各潜在响应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自行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响应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7、原则上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邮寄资料说明:

1、邮寄资料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A、供应商四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B、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C、制造商企业信息相关材料;

D、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E、产品生产许可证;

F、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

G、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H、《楚雄州妇幼保健院项目报价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

请将A-G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H项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三份,附在A-G项后,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公司法人签字。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作强制要求;请按标书封装规范要求进行盖章封装。

2、报价材料邮寄截至时间: 2022年7月1日 17:30(以快递单上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报价材料邮寄地点:云南省楚雄市紫霞路51号楚雄州妇幼保健院设备科,孙老师(收),15125755551(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其余快递无法保证安全性)。

联系咨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设备科

孙老师:15125755551

 四、监督

本次院内询价采购全程由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监督,项目参与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督电话:0878-3376029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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