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9-09-23来源:转载点击:1956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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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围绕降低两个死亡率为目标,提供全生命周期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开展妇幼保健、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培训、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危急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创新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模式,突出“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辖区妇幼健康业务技术指导职能。

借助“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的契机,切实履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提高服务对象的感受度。规范居民健康纸质档案管理,提高电子建档率。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妇幼健康人员业务技能。以“两个中心”建设为抓手,提升县市产科急救能力,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稳步开展群体性筛查和计划生育服务各项工作、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工作。

2、以创建三甲妇幼保健院为抓手,不断强化科学管理,推动妇幼保健事业跨越发展。

建立完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以患者安全为目标,全面落实质量与安全管理。抓实妇女儿童保健管理服务主责,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保健服务。优化流程,树立妇幼保健院良好服务形象。依法依规管理,为妇幼健康服务提供有力保障,顺利实现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目标,业务发展再上新台阶。顺利完成第八轮人事制度改革竞争上岗工作,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突出文明创建,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

3、倾全院之力,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政治要务,院领导亲自挂帅,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939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74万元,占总收入的15.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7888.42万元,占总收入的83.97%;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26万元,占总收入的0.3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33.45%,主要原因为2017年10月我院参加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不再执行收支两条线,医疗收入不再缴入财政专户,有770.33万元因会计制度原因未确认收入,于2018年确认收入。因院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拨入财政专户结余600万元。2018年10月我院被授予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1月提高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668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8.62万元,占总支出的94.9%;项目支出341.02万元,占总支出的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0.9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48.62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升了6.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3%,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增长,住房公积金纳入工资福利支出核算;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4%,主要原因为业务增长,相关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0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57.58%,主要原因为上年中有381.1万属结转资金,公立医院改革项目下降6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妇幼保健机构方面支出306.07万元,用于购买设备、人才培养,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公共卫生方面支出34.95万元,用于妇幼保健、防治艾滋病、降消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06%。与上年22.37%对比略有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7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及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17.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及发放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万元,完成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预算的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审批,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43万元,增长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6万元,增长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院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成功后,前来学习交流的单位增加;2018年增加了扶贫点,加大扶贫力度,多次到扶贫点走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1万元,占68%;公务接待费支出4.24万元,占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及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妇幼保健相关业务工作交流、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8945.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33.79万元,固定资产4200.84万元,在建工程100万元,无形资产10.9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7.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2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66项,账面原值231.1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2万元(已交国库);出租房屋13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71万元(已交国库)。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945.57 

4633.79 

4200.84 

2766.02 

15.16 

619.64 

800.02 

 

100 

10.9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5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院更新院内信息管理系统,招标价为530万元,按工程进度付款,2018年支付工程款100万。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中,专业业务活动是指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所从事或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辅助活动是指与其专业业务活动相关的,直接为专业业务活动服务的单位行政管理活动、后勤服务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活动。

(二)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降消项目:国家为了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而投入经费实施的一个卫生项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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