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0-09-23来源:转载点击:10318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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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围绕降低两个死亡率为目标,提供全生命周期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开展妇幼保健、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培训、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危急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院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卫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州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任务为目标,以实施妇幼计生惠民政策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为抓手,落实妇幼健康行动计划各项措施,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巩固“三甲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度妇幼健康工作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1)以“两个死亡率”控制为核心,辖区妇幼健康管理巩固提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目标圆满完成。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两个死亡率”控制成效明显,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质量为目标,持续巩固居民健康电子建档、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2)2019年新开展项目工作进展顺利: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稳步推进,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项目顺利启动,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按计划起步,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有序开展。

(3)深入推进公立医院医改工作,巩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强化科学化管理,院内妇幼健康服务持续改进。认真贯彻医改精神,推进医院现代化管理贯彻落实医改政策,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持续提升院科两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以患者安全为目标,确保医疗安全规范开展妇女儿童特色健康服务优化流程,树立妇幼保健院良好服务形象。

2019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州建立居民电子档案256万余份,电子建档率达93.56%。年终抽查考核档案真实性为91%,合格率为76.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66%,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101.18%;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1.80%;项目地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94.02%;妇女常见病筛查率81.49%,贫困地区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分别为52.91%和53.79%;婚前医学检查率92.08%;孕前优生检查和叶酸补服覆盖率分别为102.45%和115.6%;孕早期“三病”检测率为81.24%。接受基层单位进修68人、实习33人,助产见习114人,举办州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二类学分5分二期,445人,举办省级一类5分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一期180人。举办“三基三严”技能竞赛活动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85人,主要是长期聘用合同制人员 。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839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1.55万元,占总收入的18.49%;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占总收入的0.07%;事业收入6784.26万元,占总收入的80.86%;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32万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对比减少1004.28万元,降低10.69%,主要原因为事业收入减少1104.16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确认了拨回以前年度缴入财政专户医疗收入1370.3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730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3.5万元,占总支出的94.58%;项目支出395.82万元,占总支出的5.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19.68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564.88万元,基本支出中由于绩效政策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4.8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幅较大,原因为绩效政策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8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为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增加59.1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1.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减少5.9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妇幼保健机构支出365.22万元,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用于购买设备、人才培养。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6万元,用于基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调研、督导。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28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23%。与上年对比降低了0.83%,主要原因为2019年总支出比上年增加,导致占比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42.5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1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7%。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1031.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105.46万元,发放购房补贴5.0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8.32万元,完成预算的6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完成预算的6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4.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执行预算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内控制度,缩减不必要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03万元,下降37.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4万元,下降8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往来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大都自行用餐,参加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把用车手续,完善用车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1万元,占93.87%;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6.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妇幼健康卫生工作、扶贫工作及临时性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往来单位洽谈业务、参观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11014.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68.23万元,固定资产4035.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万元,无形资产10.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8.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34.4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5.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0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3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9.4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3.32平方米,账面原值2.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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