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10-29来源:转载点击:2601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有相应服务或完成项目能力的申请人参加。

1. 项目名称: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搬迁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A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B包环境影响评价编制;

2.1预算金额:A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8.5万元,B包环境影响评价编制6.5万元;

3.合格竞争性磋商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企业管理咨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三个月内财务报表或资金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4、其他要求:

4.1、参与A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的供应商须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人员证书》其中之一;参与B包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的供应商须具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或环影响评价工程师证复印件其中之一,为保证质量满足招标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云南省范围内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费: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5.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参与磋商。

6.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1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申请文件地点及磋商会议地点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六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紫霞路53-55号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1512575555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滇能瑞园小区3幢5单元401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00878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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