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新筛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新筛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1.3 采购内容: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清单内所有参数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1.6 交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培训相关人员能力;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5申请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2.6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3.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5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公司持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可邮寄)获取询价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4.2 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
供应商必须在2020年12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应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汇款凭证兑换投标保证金收据;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552899991013000011908
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收据可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或者联系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邮件或快递等形式获取,供应商未联系代理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下午17时00分,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邮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询价会议
6.1 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8日9时00分;
6.2 会议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六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紫霞路5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