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6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围绕降低两个死亡率为目标,提供全生命周期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开展妇幼保健、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培训、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危急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门诊接诊24.04万人次,出院人次4228人次,平均住院日7天。
2、以县市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和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契机,切实履行辖区妇幼健康业务技术指导职能。编制《楚雄州2021年妇幼健康资料汇编》下发基层,调整了州级辖区妇幼健康业务包保工作组相关人员,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做到工作思路清楚、目标任务明确,创新基层督导指导模式,以问题、难点为导向,增强了基层妇幼健康业务工作指导的专业性、针对性。州级对县乡两级开展业务指导考核4次,完成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达标建设、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带教评审共5次,正式评审各1次。
3、以“两个中心”建设为抓手,落实“两个死亡”控制工作。巩固十县市“两个中心”建设成果,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指导、理论巡讲和应急演练等有针对性的指导,实施“危急重症孕产妇管理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州、县(市)各级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抢救、转诊和协调等组织,为开展高危孕产妇跟踪管理提供意见建议和技术支持;落实“产后出血五级预警处理机制”工作措施,进行早期识别、处理与治疗,有效降低产后出血发生率,重点做好 “高危、流动、计划外妊娠”三类孕产妇的跟踪管理,准确把握“摸清底数、筛查高危,信息互动、有效转介,实时管理、随访到位,跟踪动员、安全分娩,抢救及时、措施有力”五个环节,落实高危孕产妇“三定”管理,确保我州的“两个”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
4、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规范开展。抓好《楚雄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和全面开展婚前、孕产期检测咨询,落实“逢孕必检”和“逢血必检”工作要求,提高孕早期检测率,扩大艾滋病抗体检测对象,确保实现“三个90%”目标。2021年10月,南华县接受了省级“三病”交叉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其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达到了消除认证标准。
5、农村妇女常见病和“两癌”筛查工作稳步开展。实施省政府“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惠民实事工程,及早布置工作任务、启动筛查项目,适时组织专家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现场质量控制,阳性和可疑阳性的检出率明显增加,提高了筛查质量。各地加强对筛查阳性病例的跟踪管理,按时动员复查和确诊,保障妇女的健康。
6、规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高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质量。各县(市)高度重视居民健康档案归档工作,实现纸质档案乡镇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了以乡镇为单位、流水编号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台账》、《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台账》。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的要求完善了归档目录和内容,补齐孕产妇和儿童在健康管理过程中所欠缺的辅助检查等相关资料,档案管理质量明显提高。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业务培训和指导,信息化建设与公共卫生服务的融合不断加深,优化了妇幼信息平台的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模块,及时录入服务信息,既保证了省级妇幼平台信息数据抓取,又减轻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负担,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2021年10月中旬,禄丰市代表楚雄州接受了省级第三方考核,我州的辖区妇幼健康工作得到了考核专家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7、加强新增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我们针对新增公共卫生项目上一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及县市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指导,帮助各单位缕清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并选派州级专家到现场进行手把手帮扶,保证项目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6个和党总支办公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科、后勤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99人,为合同制长期聘用人员。
离退休人员57.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13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96.24万元,占总收入的67.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498.3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2.2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36万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9674.52万元,增长92.45%,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17.55万元,拨入抗疫国债11782.52万元用于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新建搬迁工程建设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87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0.43万元,占总支出的35.60%;项目支出12,156.00万元,占总支出的64.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859.41万元,增长71.33%,主要原因为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新建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正常,支出工程建设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20.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9.8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297.45万元,由绩效分配方案调整所致;公用经费减少402.37万元,主要原因为药品、医用耗材支出减少,零星改造工程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2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9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53%,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占比与上年持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5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59.23万元,主要原因为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新建搬迁项目开工后进度正常,支付工程建设费11782.5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新建搬迁项目支出11782.52万元,用于支付工程建设费。
2.妇幼保健机构支出338.95万元,用于购买设备、人才培养,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50万元,用于基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调研、督导、质控。
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14.03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与上年对比减少1847.5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支出新建搬迁项目划拨用地土地款2314.8万元,而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51.7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3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6%。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1311.3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5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4.0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84.73万元,发放购房补贴2.5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到基层督导妇幼健康工作次数增加,带车到瑞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28天。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8万元,增长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0万元,增长1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由于督导基层妇幼健康工作次数增加,且带车到瑞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28天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妇幼健康卫生工作、扶贫工作及临时性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我院属于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资产总额31809.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00.09万元,固定资产7929.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722.34万元,无形资产58.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83.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