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26来源:转载点击:2285 字号: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6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围绕降低两个死亡率为目标,提供全生命周期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开展妇幼保健、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培训、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危急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院内业务工作主要指标。

全院完成门诊251821人次,出院人次4321人次,较上一年的3857人次,同比增长12.03%;医院CMI值由去年0.9742,提高到1.048;院内分娩量占全州总分娩量比例由去年的11.10%增长到12.31%;病床使用率为80.5%,平均住院日7.25天,业务收入7341.63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22%,其中医疗服务收入2662.91万元,药品收入1743.53万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6.27%,药占比23.75%。

2.辖区妇幼健康主要工作指标。

全州出生活产15775人,孕产妇死亡率从去年的18.3/10万下降到6.34/10万,婴儿死亡率从3.60‰下降到2.66‰,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5.7‰下降到3.8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3.45%,产前筛查率为95.20%,孕期优生健康检查率112.12%,孕产期贫血患病率为11.82%。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为98.18%,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5.4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9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9.91%,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1.21%,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2.74%。婚检率95.19%,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为99.58%,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率分别为52.378%、52.44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6.25%。

3.以患者安全为目标,全面落实质量与安全管理。一是制定医疗业务培训计划加强业务学习,从院级到科级以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建立年度系统的培训计划。二是建立健全医院三级质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质控组织的职责,为医疗质量与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三是在年初及时查漏补缺,更新修订了一系列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并根据等级医院复评审专家的整改意见,重新规整了医疗技术的分类及分级。四是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定期对院内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公示。2023年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64.45%;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96.58%;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100%。住院部抗菌药物使用率55.94%,全院DDD值30.02,门诊部抗菌药物使用率16.66%。五是严格执行医疗护理规范,优质护理患者满意率99.18%,危急值报告执行率100%。夯实医院感染三级管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预防和减少医院相关性感染,医院感染病例18例,医院感染率为0.35%。七是不断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技术水平,2023年甲级病历99.95%、护理文书正确率98.99%、门诊处方合格率98.21%。

4.优化学科建设,着力提升综合实力。一是急诊业务得到了发展,完善急诊医护队伍,拓宽患者就诊范围,畅通危重患者救治通道。急诊科能单独承担医院急诊急救工作,具备内儿科急诊常见多发病及危重症的临床救治和急诊中毒病人的临床救治,提高了医院的急诊急救及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北浦路口腔健康管理中心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独立成立中彝医科,外聘中医专家邵利平主任定期到中彝医科门诊定期坐诊,开展小针刀治疗且取得良好的疗效,新开展穴位注射、中频治疗、三伏贴项目。四是牵头组建妇幼健康联合体,与十县市均签订了“妇幼专科联盟”合作协议,与南华、姚安、牟定、双柏、永仁、武定及楚雄市妇幼保健院建设了“专家工作站”11个。五是参与省级组建专科联盟3个,分别是产科专科联盟、儿科专科联盟、云南省肿瘤专科联盟,建立专家工作站8个,省级站7个,州级站1个,涉及妇科、产科、儿科、皮肤科、中医科、乳腺外科等专业,成功申报州级产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六是持续推进孕产期保健、儿童口腔、妇女常见病防治3个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七是建成“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通过“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现场评审,通过州级优质护理病区复核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其中职能科室7个,行政、业务管理科室7个,临床业务科室6个,医技科室3个,包括: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后勤科、公共卫生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总会计师办公室、运营管理部、审计科、感染管理科、质量控制管理科、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麻醉科、中彝医科、急诊科、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9人(离休0人,退休59人)。

年末其他人员22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自有资金开支人员22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51,547,492.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92,748.38元,占总收入的51.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3,412,274.72元,占总收入的48.4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2,469.25元,占总收入的0.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457,901.93元,下降18.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025,392.04元,下降34.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7,167,607.15元,增长10.82%;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600,117.04元,下降48.3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6000.00万元用于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新建搬迁项目,占本年总收入的39.59%,上年同期该项收入为10000.00万元,同比下降40.00%,占2022年总收入的53.7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44,535,978.96元。其中:基本支出79,911,268.25元,占总支出的55.29%;项目支出64,624,710.71元,占总支出的44.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250,187.48元,下降23.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27,004.41元,增长3.40%;项目支出减少47,877,191.89元,下降42.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长,相应支出也增加,2023年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4,0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院搬迁的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911,268.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704,947.83元,占基本支出的60.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206,320.42元,占基本支出的39.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624,710.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1,652,757.7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楚雄州妇女儿童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新建搬迁项目支出61,652,757.75元,用于支付工程建设费及设备款。

2.州属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2,806.00元,用于退休党支部党员活动、书籍报刊订阅费用。

2.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288,981.12元,用于购买设备、人才培养,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56,987.84元,用于基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调研、督导、质控。

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197,478.00元,用于艾滋病防治、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92,748.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10%。与上年相比减少1,025,392.04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较2022年平均在职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增长,退休职工逝世,支付相关抚恤费,新增工会费等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5,38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321,414.75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9,576.9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022.4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94,89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2%。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职工工资、机构运转12,031,049.0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调研、督导、质控,危重孕产妇及五岁以下儿童的跟踪、调研、死亡分析356,987.84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艾滋病、梅毒、乙肝防治、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培训197,478.00元,疫情防控援沪援边医护人员的工作经费21,300.00元,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08,387.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5,657.36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34,03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2,4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851,67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99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999.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99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99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无预算不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25.45元,增长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25.45元,增长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三公经费管理精细程度,2022年和2023年预算数均为50,000.00元,2023年提高预算执行率,在不超出预算的满足疫情后增加的外出辖区县市指导调研的需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妇幼健康卫生工作、扶贫工作及临时性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属于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479,634,363.14元,其中,流动资产94,345,915.64元,固定资产36,021,148.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47,107,847.44元,无形资产2,159,451.9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032,420.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46,54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4,519.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8,449.9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069.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529.9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9,529.9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601111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